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范围公开选调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各镇、街道、县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和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群众公认;
2.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有服务年限的要满服务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4月1日);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除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5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干部室(县委办公楼四楼)。报名要求:报考对象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采取自命题写作或命题写作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作为考察对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5.公示和转任。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县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736-3222912
联系人:任萍
中共澧县县委宣传部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