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纪委 温州市龙湾区监委 关于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组织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到温州市龙湾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岗位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公务员2名。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新录用街道公务员须满5年。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外)。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有关部门规定的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和步骤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现场报名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统一在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16楼1号会议室报名。
报名时间: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办法:报名者从清廉龙湾网(http://lzw.longwan.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龙湾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1寸正照),持本人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参加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二)笔试。笔试科目占总成绩的50%。笔试由区纪委区监委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为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科目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区纪委区监委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2天向区纪委区监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面试的书面意见,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 1.5(四舍五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其空缺在其他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体检合格人数少于选调人数,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注重德和群众公认度考察。
(六)讨论决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清廉龙湾网及拟调人选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办理调动手续。公务员选调录用后任一级科员。
未尽事宜,可向区纪委干部室咨询,联系电话:86966831。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