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纪委县监委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台州市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须满三年,乡镇(街道)工作须满五年,符合当地最低服务年限,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性别要求男性。
4、专业不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学、侦查、财政、会计、审计等专业毕业者或有从事公安、检察、审判、审计、财政、金融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2)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未过处分期(影响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自荐报名,也可以由所在单位进行组织推荐。
2、报名资料:《三门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双休日除外)。
4、报名地点:三门县纪委干部室(县行政中心大楼9楼907室),联系电话:83328591。
三、选调程序
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后,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选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后,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将核减本次考试选调计划数。
2.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体检。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替补。
6.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7.公示、调动。根据总成绩与考察结果,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2、参加能力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三门县纪委
三门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