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萧山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岗位
拟选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名。报名人数与选用名额比例不足2:1时,取消选用名额。具体岗位根据录用人员综合情况由区统计局统一安排。
二、选用范围
萧山区行政范围内(不含钱塘新区)各镇街平台、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三、选用条件
(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三)具有法律、文秘、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或法律、文秘、管理等相关学历证书优先。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用: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结论的;试用期未满的;违反公务员回避规定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新录用公务员在本单位服务未满三年的;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用的情形。
四、选用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报批并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萧山日报、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萧山发布APP、萧山统计公众号发布选用公告,并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杭州市萧山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公开选用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下载。公告发布至报名截止日的时间不少于5天。
(二)公开报名。报名地点:萧山区统计局办公室(区行政管理中心综合楼422室)。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因出差等原因不能现场报名的,可联系区统计局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的《杭州市萧山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公开选用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录用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所获荣誉、奖励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历年年度考核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由区统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预审。预审通过后,通知相关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预审未通过人员告知未通过原因。
(四)面试。组成面试小组并邀请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派员现场监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经区统计局班子会议综合研判后,择优确定考察人选,选派考察组进行考察。
(六)公示。考察结束后,经区统计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选用人员,在萧山区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统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七)报批并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属实的,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并发转任通知,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用要求的,取消选用资格。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898972;
举报电话:82898045。
杭州市萧山区统计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