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门县人民检察院下属检察事务中心决定公开选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等级 | 选聘人数 | 学历和专业 | 年龄 |
管理岗位 | 管理九级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35周岁以内(198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
1、讲政治、顾大局、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在县级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须满三年,乡镇(街道)工作须满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外);
3.具有良好的综合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工作的通知》(三人社〔2019〕25号)公开选聘条件。
5.身体状况良好。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未过处分期(影响期)的;
(4)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不符合检察机关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地点: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三楼321室),联系电话:83300911。联系人:梅静静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表(见附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报名表必须签署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即选聘岗位的报名合格人数不足选聘人数3倍的,按规定取消选聘计划。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取50%合成总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察结果,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聘人员。
4、报批。考察合格并确定拟选聘人员后,按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市、县院人员选调工作的指导意见》办理报批手续。经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批准后,按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的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相应岗位。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有本公告第一条第6项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参与选聘的资格。
2、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30日
报名时间为8月10日—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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