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2号)要求,按照《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曲靖市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情况及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情况
详见附件。
二、面试方案
根据上述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面试方案,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曲靖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1.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
2.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公告发布后2天内向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提交本人署名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报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每人25分钟。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面试试题的编制须在曲靖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全程监督下入闱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成立由7人组成的面试考官小组,考官中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考官不少于4人,遴选机关考官不超过2人。面试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8:30开始,请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市委党校教学楼6楼多媒体教室)。
面试地点:曲靖市委党校教学楼
(七)面试实施
1.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休息室和考务办公室。
2.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分席、监督席,实行封闭管理。
3.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4.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分员、计时员、监督员、引导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5.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6.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资格复审情况核查表》、笔试准考证原件,按时到市委党校教学楼6楼多媒体教室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后果由考生自负。
7.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8.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9.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导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10.保密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11.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12.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时间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13.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14.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至遴选结束。
(八)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选。
3.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面试考生如遇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又并列,则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九)体检、考察及办理调动等有关事项
按《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十)疫情防控要求
1.面试考生应在面试前,申领“云南健康码”。面试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云南健康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考点候考场所。“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其中:近三周有出省、出国(境)和到过云南省25个边境州市县的考生还应出示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2.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等情况,被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继续参加遴选考试的报考人员,终止遴选后续环节。
3.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纪律及监督
1.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由曲靖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进行全程监督。
2.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曲靖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4.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十二)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按程序在有关网站发布面试后有关事项公告
监督电话:0874-3215780;咨询电话:0874-3123435,0874-3126618。
附件:
附件1:曲靖市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务会计岗资格复审情况.xlsx
附件2:曲靖市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技术岗资格复审情况.xlsx
中共曲靖市纪委
曲靖市监委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