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州有关人事流动调配政策,经批准,文山州妇联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文山州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事业管理岗位九级人员3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全州各级财政全额供养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全州各级在职在编担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下职务、三级主任科员(相当层次职级)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新招录(聘)人员乡镇工作须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或在县(市)级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如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公开选调的,必须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
7.公道正派,事业心责任感强,一般具有培训或者妇女儿童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综合性文稿撰写和综合事务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间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约定年限的;
3.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4.与所招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党纪政纪处分期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9.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任何阶段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一)发布通告
涉及本次公开选调的通告和公示在文山政务网、文山人社网、文山妇女网(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 11月10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2.报名地点:文山州妇联(州委信访楼330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自行从相关网站下载《文山州妇联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仔细阅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文山州妇联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岗位要求学历);(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聘用文件或审批表、与现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副科级(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的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4)2017年至2019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5)近期白底半寸证件照(电子版,文件名需注明单位+姓名,仅限jpg格式)。以上报名材料各提供1份,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5.资格审核。州妇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其理由。资格审核结束后,在相关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进行公布。
6.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13日(具体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州妇联330室领取)。
(三)考试、体检和考察
考试由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30%(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评分合并计算)。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每门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公开选调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裁减选调岗位数。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选调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文山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平台公布。
2.面试。按照选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的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相关平台上公布。
3.体检。根据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考部门进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4.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阶段的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同步进行,主要评价报考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程度等,由考察组根据选调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结合考察了解情况,按照经历业绩评价评分标准,进行审核评价和打分。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动人员名单在原单位和相关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在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体检、调动等阶段出现缺额或被取消资格的情况,均顺延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四)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五)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自己负责。
(六)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公开选调工作中的问题反映和信访举报,并视情况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876—2125986(州妇联组织联络和宣传部)
监督电话:0876—2127527(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