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各部、委、办、局,各群团组织:
根据有关组织人事工作规定和龙岩市委《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岩委办发〔2015〕26号)的要求,经研究,拟在全市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察局及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各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忠诚党和人民,有志於反腐倡廉事业;严分公私美丑,明辨善恶是非;稳重正直,敢於担当;自奉约,自律严,品行口碑好。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3.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设置以法学类为主,兼以中国语言文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统计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安学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计算机类及行政管理类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专业限制。
4.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身心素质过硬。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选用:
1. 受过党政纪处分、效能告诫、组织处理的。
2. 本人经商办企业,或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3. 家庭债务负担明显超出偿还能力的。
4. 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5. 社会交往复杂的。
三、选调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实地考察—集中面谈—择优选调”的办法。主要程序有:
1. 个人自荐。有选调意向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交个人《选调申请书》和《干部信息登记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2. 组织推荐。所在单位根据个人申请情况,经审核向市纪委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需提交送达书面《推荐函》。
3. 实地考察。对推荐人选资格审核后,确定拟选调考察人选,组织干部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实地考察,并同步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工作。
4. 集中面谈。由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与拟选调考察人员逐一面谈,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确定。
5. 择优选调。根据考察情况和面谈情况研究确定选调人员。
四、注意事项
1. 符合选调条件的全市工作人员,均可申请选调,个人《选调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简历、选调意向动机、自我评价、不具有不予选用五种情形的承诺。同时应如实填写《干部信息登记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2. 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推荐函》应附推荐人员现实表现情况(评鉴意见),被推荐人员的《选调申请书》、《干部信息登记表》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并随送市纪委。《干部信息登记表》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电子版自行下载,邮箱:zpjwbggyx@163.com,密码:7532545。
3. 受理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下午17:00时,受理部门为市纪委组织和宣传部。联系人:张北财,电话:7532134。
中共漳平市纪委 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
中共漳平市委编办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漳平市委巡察办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