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1年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4月5日(星期一),考生上午7:00准时报到入闱。
面试地点:临汾市解放路学校(解放东路711号)。
三、面试原则
1.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 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四、面试方法和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五、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的组成
1. 考官组成:本次面试设考官组2个,每组7人,全部由外聘专家组成。每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2. 考场工作人员:每个考场设监督员2人,记分员2人、计时员1人。
六、评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求得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天公布。
七、考生注意事项
1. 面试考生要认真核对所报职位的候考室分组情况,提前熟悉考点及行车路线,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入闱,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禁止进入考点学校大门。
2. 面试考生报到入闱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3.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佩戴口罩,报到时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量测,并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4. 考生不准携带各种通讯、电子等设备参加面试,已带入考点的按要求统一存放,否则,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5. 考生不得穿行业制服,不得佩戴领花、胸针、头饰、手表等有明显标志的饰物。
6. 考生在面试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面试纪律,不得做出干扰面试的行为,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八、面试工作纪律
1. 考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接受监督,确保面试结果公平公正、风清气正。
2. 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单独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女性工作人员不得穿高跟鞋进入考区。
3. 凡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4. 考官与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考官、考场内工作人员与考场外人员单独见面和交流。面试期间,考官应单独评分,考官及考场内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影响考生面试结果的言行;休息期间,考官及场内工作人员不得去候考室走动。
5. 考场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内,不得向考生询问有关考试内容等情况。
6. 任何人不得泄露考官打分情况。
7.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职责之外以任何理由单独进入考场、候考室。如有工作需要,须经主考官、监督员批准,并在监督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8. 任何人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凡不慎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区的,应一律主动上交监督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9. 凡属保密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复制和外传。面试试题不得带出面试考场,由工作人员统一收集保管。
10.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考官和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开展工作。
特别提示: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357-2090623 0357-2090334
中共临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