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拟在阳春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7名,其中市委编办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科员职位6名,市委编办科员职位1名。根据岗位空缺和人岗相适情况,本次选调录用人员在市委组织部机关、市委编办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选调范围
阳春市范围内行政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和参公单位)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同时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中共党员;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未受限于任职年限限制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选调人员需要符合相关调动规定);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专业不限,但应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新录用人员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4.存在任职回避相关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室(广东省阳春市府前路102号4号楼309室,联系电话:0662-7753663。)
3.报名材料:《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下载网址:阳春人才网http://ycrc.gdrc.com),个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现单位任职文件等复印件,大1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笔试。
(三)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对照报考条件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予面试,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验对象。体检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不能按期提供调动证明的,不予体检,视为报考人员本人放弃本次选调,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自行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
组织体检对象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考察,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自行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
(五)考察
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体检情况研究决定选调人选。确定人选后,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拥有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
中共阳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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