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新罗区纪委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4名)
新罗区纪检监察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其中财务岗位1名,综合岗位3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参公管理人员、全市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有志于反腐倡廉事业;严分公私美丑,明辨善恶是非;稳重正直,敢于担当;自奉约,自律严,品行口碑好;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岗位以法律、中文为主,兼财会、经济、金融、审计、新闻专业,在纪检监察系统或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三年以上的不受上述专业限制。财务岗位要求财会相关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财务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身心素质过硬,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参加工作满3年(从正式入编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的;(2)受过党政纪处分、效能告诫、组织处理的;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3)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4)与选调单位构成任职回避情形的;(5)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本人经商办企业,或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除外);(7)除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房屋装修贷款)外,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的;(8)家庭债务负担明显超出偿还能力的;(9)持有非上市公司股票的;(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11)违反纪检、综治、信访、计生等相关政策法规的;(12)社会交往复杂的;(13)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选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9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川东路45号新罗区纪委组织和宣传部,联系电话:0597-3296980。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携带:(1)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两张。(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推荐报名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组织考试和考察
1.考试分为笔试(45分)和面试(45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等。面试原则上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10分)。
中共新罗区纪委成立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确定其考察得分。考察人数按拟选调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的同时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工作。如考察对象均不符合选调岗位有关要求,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3.体检。
按总成绩(如遇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到低,与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报中共新罗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拟选调人员将在新罗区纪委监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相关要求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择优选调。
2.严格选调纪律,按照人事选调的相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选调人员,通报有关部门。
3.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对所填写有关情况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因选调者填写虚假信息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4.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中共新罗区纪委负责解释。
中共龙岩市新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