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各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公开遴选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条件及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
(二)湖南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在编在岗并经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务员登记;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法违纪正被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提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领导人才网、绿网(www.czt.gov.cn)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绿网,进入“中共湖南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工作委员会、湖南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8:00至5月23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31-82218504、0731-82218422。
(三)资格初审。
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工委、管委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湖南领导人才网、绿网上发布,同时公布笔试的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于考试前两天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湖南领导人才网、绿网上发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hnscztlxgw@qq.com。面试前一天,请携带以下资料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1.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中共湖南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工作委员会、湖南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二份);
3.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3张;
4.公务员录用表(包括考录、调任等)、公务员登记表,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如因个人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面试。
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主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信息,并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文字综合能力、遵纪守法、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研究与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在湖南领导人才网、绿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试用和转任。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相关事项
(一)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自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和相关信息,并遵守遴选工作的相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提供的个人资料和相关信息不真实,取消该报名人员的遴选资格,并通报至其工作单位。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5063962
监督电话:0731-85063988
中共湖南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