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山西省召开省委常委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2021年度工作汇报,听取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化险提质增效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山西省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
会议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百年党史新起点、着眼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并不断巩固拓展成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认真贯彻党中央及省委部署,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用好党史学习教育新鲜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要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增强历史自觉、历史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全省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壮阔实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