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南通市委组织部同意,南通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专项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综合文字岗位和财政业务岗位工作人员各1名。
二、遴选范围
各县(市)、区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财务财会类、审计类专业,一级科员及以下职务,中共党员;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6月1日),符合相关服务年限、转任年限等规定,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
市财政局领导及机关各处室、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适合人选各1-2名。推荐人选于6月10日前将《南通市财政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表》发至邮箱:ntcz_rsc@163.com。
(二)资格审核
对推荐参加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数。
(三)适岗评价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6月17日前将相关佐证材料寄送至市财政局人事处。具体包括:(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公务员登记表,推荐人选现实表现材料(加盖公章,附电子稿);(3)个人工作成果材料3篇,即主要执笔起草的文件、调研报告、领导讲话、发表文章等(加盖公章),工作期间获得的奖励、职称证书;(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复印件由市财政局统一保管。适岗评价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情况等方面,满分10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四)笔试
内容为公文写作。满分10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为3: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得分按照1:1:1比例折算总分并排名,按遴选计划1:1.5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遴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作风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七)决定与任职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后,确定拟遴选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遴选解释权属于南通市财政局,未尽事宜由南通市财政局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513-85594161(南通市财政局人事处);监督举报电话:0513-85594207(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