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队伍结构,健全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激发各类人才活力竞相迸发,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山南市2019年市直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计划
此次公开遴选单位为山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65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28个。本次公开遴选,不涉及人员身份转变。
二、遴选原则
(一)凡进必考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人岗相适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遴选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山南市县(区)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山南市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中,经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跨系统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正科级公务员、七级管理岗位管理人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个别特殊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5月31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以自治区主管部门录用派遣时间为准),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试用期内的人员、乡镇党政正职不列入本次公开遴选范围;
9.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或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步骤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资格复审、办理手续的程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20日;
2.报名地点:山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或部门中的一个职位(详见《职位计划表》)。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或县(区)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名一律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山南市201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报名资格初审:6月21日—6月25日。根据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拟遴选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否则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条件相符合的职位。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考试前2-3天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领取。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10:0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5:00—17:30《申论》
《申论》含西藏区情、政治、法律法规、经济等相关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各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5.加分政策:
一是驻寺干部(指目前仍在驻寺的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达到称职以上等次的,驻寺每满一年笔试总成绩加0.5分;
二是担任第一书记任期满3年加3分,任期满5年以上加6分;
三是先进“双联户”称号,获得县级奖励加2分、地(市)级奖励加3分、自治区级奖励加4分;
四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获得县级奖励加2分、地(市)级奖励加3分、自治区级加4分、国家级奖励加5分;
五是“强基惠民”驻村工作队员,获得县级奖励加2分,地(市)级奖励加3分,自治区级奖励加4分;
在其他工作领域获得相应级别奖励的,按照授予级别相应加分(县级2分、地(市)级3分、自治区级4分、国家级5分)。
对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6分。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为主。
2.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及时通知。
(四)考察
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体检
1.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公示和资格复审
1.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将名单公示7天。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办理手续
拟遴选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退回原单位。目前仍在强基惠民驻村工作队队员、担任第一书记报考被录取的,调动手续需在轮换完毕后办理。拟遴选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取消遴选资格。
附件:
联系单位及电话:山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0893—7823984
中共山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