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调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岗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金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身份对等或顺向,公务员可报考所有岗位,参公身份人员可报考岗位类别为“参公”或“事业”的岗位。事业身份人员只能报考岗位类别为“事业”的岗位。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3年5月18日,县内服务未满5年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服务未满聘用文件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与单位有特殊约定的);
2.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调查(审查)的人员;
3.截至2023年5月18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4.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5.工勤身份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3年5月9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5月19日,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地址:鼓场街道长安街弯弯桥旁)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等相关信息出现错误影响考调的,由考调人员承担责任。如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报考“公务员”、“参公”岗位类别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印章)。
(5)公务员报考岗位类别为“参公”“事业”、参公身份人员报考岗位类别为“事业”的,须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接受考调单位岗位管理的承诺书(附件3);
(6)同底一寸标准彩色照片6张(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上);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追究资格审查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应当具备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笔试分值:分值100分。
(三)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09∶00 — 11∶30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考务费缴费信息到报名处领取。
(五)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则另行公告。
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三)进入面试的考调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迟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考察
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工作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用人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金沙县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1001岗位)的,须试岗3个月,试岗为考察的一个环节。
八、调动审批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行文调动。
九、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纪委监委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考调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本次考调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2.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调工作的领导。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咨询电话: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
1.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