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绥阳县经济贸易局干部队伍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绥阳县委办公室 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绥阳县公务员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本县县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及以后出生);
4.一般应当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7.在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给本地区、本单位(部门)造成负面影响的;
8.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9.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3日至5月2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人:陶以贵,联系电话:26221735,18798010251。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绥阳县经济贸易局办公室(高桥旁)。
(三)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绥阳县经济贸易局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需签字、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
5.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资格初审
绥阳县经济贸易局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考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选调计划人数予以取消,并及时将取消的情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报名人数在30人(含30人)以上,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3:1进入面试。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其中,综合成绩排名末位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均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六、公示与调动
通过考试、考察并经县经济贸易局党组会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纪律监督
(一)严格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县纪委县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选调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绥阳县经济贸易局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贸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工作。
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绥阳县经济贸易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26363572
咨询电话:县经济贸易局,2622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