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分配
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
州委督查室1名,综合调研二科1名,综合调研三科1名,秘书科1名,州委机关事务管理局1名。
此次公开遴选岗位的开考比例为5:1,即岗位的报考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放宽至3:1。
二、公开遴选范围、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2.遴选人员必须是迪庆州各级各部门的国家公务员。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满2年以上(2015年7月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视同为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6.遴选岗位要求:
(1)州委督查室岗位主要从事督查室文秘工作,需具备党政文秘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协调能力。要求报考人员职务级别为乡科级正职及以下,专业不限。
(2)综合调研二科岗位主要从事州委文秘工作,需具备党政文秘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和协调能力。要求报考人员职务级别为乡科级正职及以下,专业不限。
(3)综合调研三科岗位主要从事州委文秘工作,需具备党政文秘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和协调能力。要求报考人员职务级别为乡科级正职及以下,专业不限。
(4)秘书科岗位主要从事州委办公室文秘工作,需具备党政文秘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协调能力。要求报考人员职务级别为乡科级副职及以下,专业不限。
(5)州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岗位主要从事涉及后勤管理、安全保卫、财务管理等的文字工作,需具备党政办公室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要求报考人员职务级别为乡科级副职及以下,汉语言文学、政治学等文科类及行政管理类专业。
7.熟悉党政机关工作流程,身体健康。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与刑事、纪律有关审查的公务员以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不得参加遴选。
三、遴选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需到州委办公室秘书科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公开遴选公务员诚信报考承诺书》《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单位证明表》各一式二份;个人近期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附表请详见迪办字〔2017〕10号)。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18日(8:30至17:30),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8号,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秘书科。
资格初审:由州委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告知考生本人。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7月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业绩评价分(20%)。
1.笔试。笔试由州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进入阅卷评分,考生对成绩现场签字确认。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安排在笔试之后进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考生文字功底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采取当场评分方式进行。因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仍无法补足缺额,可进行面试。
3.业绩评价分。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州委办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经历业绩评价表》确定工作经历业绩评价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业绩评价分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业绩评价分分别占50%、30%和20%),并通知本人,现场确认签字。各岗位前三名考生的综合成绩,及时对外公布。
(三)组织考察和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排名前两名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核对象,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考察工作由州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在考察过程中对考生进行业绩评价。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人选。
(四)决定选调
州委办公室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报送州委组织部审核,按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四、具体要求
1.本次公开遴选的公告通过迪庆日报、迪庆电视台发布,并以文件形式通知到各县市。
2.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组织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州委办公室或州纪委第四纪工委反映。州纪委第四纪工委负责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杨冬梅
报名咨询电话(传真):0887—8223202
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