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凉山州公安局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急需紧缺人才需要,经州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安机关公开考试选调一批业务骨干,依据《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凉组通〔2011〕8号)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拟于近期公开考试,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职位为10名业务骨干,主要从事专业警种工作,名额10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省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各级公安机关(不含行业公安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民警察。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并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体健康。
5.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6. 驻村第一书记可以参加考调,但考调后要继续担任第一书记至任期结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民警。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党政正职暂不参加考调。
4.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民警。
三、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考调公告
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凉山州公安信息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经工作单位同意,携带相关手续到凉山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办公室703)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审查资料:
1、《凉山州公安局2018年公开考调业务骨干报名表》一份(贴上照片,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考试
本次考调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州公安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做适当调整,但最低不低于1:3,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考调职位。
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安业务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上明确时间地点为准。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人民警察证。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如有考察不适合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调动
试用合格后,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咨询电话:0834-2286016
凉山州公安局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