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渠道,择优选拔干部,优化市级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精神及有关规定,决定开展临沧市级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共遴选13人,其中:参公人员8人(市委党校3人、市委党史研究室1人、市文联1人、市供销社1人、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人),事业人员5人(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心1人、市政府办网络管理与自动化技术中心1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人、市法学会1人)。
二、遴选范围
(一)参公单位从市内县乡机关或参公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中遴选。
(二)事业单位从市内县乡事业单位具有管理人员身份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中遴选。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不在遴选范围。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参公单位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报考事业单位应具有2年以上事业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人岗相适,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6.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状况能适应遴选岗位要求。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7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试用期未满,或服务期未满规定年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等影响遴选的。
4.“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存在问题、未经组织认定,或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材料不全的。
5.与遴选单位领导层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三)具体职位要求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要求详见《临沧市级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遴选职位对专业要求,按《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设置。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9年8月5日至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由本人到遴选单位现场报名或委托他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负责,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临沧市级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3份。
⑵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附电子版(JPG格式)。
⑸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考比例。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报名结束,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笔试和面试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等方面能力素质。笔试不划定命题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在临沧高级技工学校,笔试准考证由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他人于8月14日至16日到报考单位领取。
2.面试。笔试成绩8月中下旬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临沧先锋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综合排名,按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9月中旬前完成。
1.考察。由遴选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和要求,对人选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品行操守,注重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严把廉洁自律关。调审遴选人员干部人事档案,查“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存在问题,就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就是否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等情况征求公安机关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工作报告和考察材料。
2.体检。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按《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
(四)确定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岗位适应等情况,由遴选单位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临沧先锋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调动的,属参公单位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由市公务员局办理调动手续,属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遴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2121829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160142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135161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2162001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公务员局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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