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全区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经研究,重庆市江北区决定组织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计49名(详见附件1《重庆市江北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市区县级及以下(不含江北区)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区县级及以下(不含江北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市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全市市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设在区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公务员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7)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和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公开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政策等相关事宜,请参阅《重庆市江北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政策解答》(附件3)。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报名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前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审查合格同意后,报名人员方可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后,与职位要求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上述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申请的,视为专业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
(二)网上报名
1.诚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期间不对报名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职位表》,慎重选择报考职位。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申请。公开遴选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至7月19日下午18:00。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中“江北区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cqjb.gov.cn/zwgk_190/zfxxgkml/zkly/zkluyuong/)点击“江北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要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3.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照片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未通过,可在2023年7月20日下午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2023年7月21日下午17:00之后,照片未审核通过的,不再修改。
4.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在2023年7月21日下午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每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名额,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指标。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遴选职位,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可调剂到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不同意调剂其他职位的,按规定退还考务费。
6.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网站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23年8月3日上午9:00至8月6日上午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6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报名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江北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11: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根据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报名人员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和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下列资料: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2)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且填写完整的《重庆市江北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4);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材料、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复印公章)1份;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复印公章)1份;
(5)公务员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6)《参加公开遴选和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附件5);
(7)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对人员身份、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从遴选报名开始到遴选转任手续办结,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4.递补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缺额的,从同一职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报到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7:45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比例及人选。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比例3: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或减少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不含2: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3.面试注意事项。面试时,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4.公布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日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考生可于2023年8月27日12:00前在遴选报名网站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综合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根据差额考察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要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在江北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下,各遴选机关派出考察组,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3.递补规定。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进入体检对象并及时公布。
(二)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江北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照考察结果1:1等额确定。
2.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江北区委组织部统一指定。
3.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4.递补规定。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人员名单在江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七、其他
江北区委组织部对遴选机关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67756211
监督电话:023-67707607
附件: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