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试用期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在三水区镇(街)服务期未满5年的镇(街)公务员。
(二)职位要求
选调 职位 | 职位 简介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性别 | 其他条件 |
综合协调科科员 | 从事食品药品组织协调、综合监督工作 | 1人 | 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不限 | 2年以上食品药品综合协调基层工作经历 |
审批登记科科员 | 从事工商行政审批及登记工作 | 1人 | 2年以上工商行政审批及登记基层工作经历 | ||||
综合执法分局科员 | 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 1人 | 2年以上食品药品监管基层执法工作经历 | ||||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科员 |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管工作 | 1人 | 2年以上质量技术监管基层工作经历 |
(备注:工作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12月26日)
(三)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
2.已办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手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程序安排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信函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如有职位报名人数少于1:3的比例,则取消本职位公开选调。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工作期间本人负责撰写的材料一份(题材不限);
3.提供职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1月6日。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信函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以邮政快递形式于报名时间内(以当地邮戳为准)寄出;网上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sssjjrs@163.com。
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耀华路8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801室。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757-87783226。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对象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够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从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通过面谈、实地调查了解、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
考察合格者按1:1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对拟体检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三、其它事项
原则上,选调对象的行政级别调至本单位后按相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