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县直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健全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和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铜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县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遴选工作按照编制计划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改聘审批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ian.gov.cn)上公布。
二、遴选计划及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县直事业单位职位共44个,各遴选职位详见《石阡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范围
面向县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认可;
2.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3.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4.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被问责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5.按照有关规定,招录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7日,共2天。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大厅。
4.本次遴选工作不设置报名人数比例,设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5.本次报名不收考试考务费,遴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遴选用人单位分担。
(二)资格审查
1.考生须认真对照方案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遴选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考生须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ian.gov.cn),下载《石阡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仔细阅读,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现场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时提供《报名表》,《报名表》上贴照片处用电子照片,采用A4纸双面黑白打印。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1份(需填写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6)遴选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个人近期同底正面一寸证件照2张。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骗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该报考人员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由“县直遴选办公室”统一组织,时间拟定于2023年10月28日9:00--11:00,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础应知应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者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在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超出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考生自行在网上进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遴选职位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实际遴选职位人数与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考生自行在网上进行查询。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
本次考试设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各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各职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末位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县直遴选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直遴选办公室”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七、考察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直遴选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二)组织考察
由“县直遴选办公室”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具体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相关信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与改聘
(一)公示。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遴选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改聘的,取消改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改聘,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改聘。
(二)改聘。公示结束无影响其改聘问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的拟遴选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改聘等手续。
九、纪律监督及政策咨询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本“公告”由“县直遴选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直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石阡县考试指导中心 0856-7623755
石阡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