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监委202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工作已于2023年11月4日结束,经我单位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9.88 分,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予以公告。(公示期: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
根据《海口市纪委监委202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第一号)》规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现公布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及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号楼3楼3010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海口市纪委监委202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1份(需附有本人照片和亲笔签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调动管理权限报组织审核盖章);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养老清单1份;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检察、审判、公安、审计、财政等系统工作经历6个月以上,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所有材料,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除必须提交原件的),留存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双方签名按手印)。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8723113 谢飞强、颜仕承
监督电话:0898-68723085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海口市纪委监委
2023年11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