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椒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监督检查及审查调查岗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有一定文字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担当尽责,身心健康。
2.选调对象为椒江区内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含垂直管理单位人员。
3.专业不限,法学专业或司法考试通过者优先。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5. 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干部,应在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干部,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距离上一次转任一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3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转任后将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不得转任情形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1.报名。2024年3月27日至4月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期间只能选择我区各单位的其中一个公开选调职位报考,多报无效。报名地点:椒江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区政府行政大楼4楼413室。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可在“椒江廉政网”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联系电话:88832560。
2.资格审核。区纪委区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考试。经资格审查,选调计划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须达到1:4方可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理论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字水平等。
4.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阶段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考察、体检。按照笔试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得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按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提供一年内体检记录也可)。
7.公示、调动。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1.未尽事宜,由区纪委区监委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选调资格。
3.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委
台州市椒江区监委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