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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遴选·78期】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建设

2024-04-29| 来源:北辰遴选

一、背景链接

2024年3月29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建设。要强化依法履职,优化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深度解读

★2024年湖北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

夯实法治之基,坚定做到尊法崇法促善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思维、法治要求贯穿政府工作始终。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始终坚持在阳光下行使权力,善于通过监督不断改进工作。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履责。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共识。

★湖北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扛牢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省政府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法治专题讲座,建立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办机制和工作台账,举办全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先行区建设”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走深走实。二是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别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先后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0余次,及时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开展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专题述法,全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强化。三是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坚持创建和督察两手抓,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地督察,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等专项督察,命名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地。四是切实抓好中央巡视问题整改。坚持对标对表,扎实推进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国务院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见底,制定178项措施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2.坚持崇法善治,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丰富“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形式,不断优化制度供给。一是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请审议《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地方性法规8件,制定出台《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等省政府规章5部。聚焦流域综合治理,打破行政区域壁垒,统筹推进长湖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推动“一湖治理”转向“流域治理”,彰显地方立法特色。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指引,备案审查市(州)政府规章19部,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43件、建议审查9件,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三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依托作用,落实立法项目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分管领导“双组长”制和省人大各专(工)委、起草部门负责人“双班长”制,立法机制更加协同高效。

3.树牢法治思维,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执行力和公信力。一是强化依法决策。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省政府工作规则、常务会议议事规则,以制度刚性防止权力任性。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参与重大决策的专业优势,158件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均经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二是强化执行评估。强化决策执行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积极开展诚信政府建设专项行动,坚定兑现政策承诺,坚决清理拖欠账款。实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并整改问题500余个。三是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07件、政协提案726件。加强财会监督、统计监督、审计监督,开展财政资金“趴在账上”“撒芝麻盐”专项整治,立案查处189起统计违法案件,审计促进增收节支216.31亿元和挽回损失8.76亿元。

4.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注重探索创新,优化政务服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一是着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政务服务“一事联办”事项达到52项、数量居全国第2位,“一业一证”改革行业拓展至25个。上线惠企政策统一发布平台,精准推送信息8160.9万条。编制省级数据共享责任清单(2023版),鄂汇办APP获评全国地方政务平台“掌上好办”标杆,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获评优秀。建成湖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获评全国省级政府网站“十佳”优秀创新案例。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制定实施农业、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构建高效运行的综合执法体制。省级行政执法主体制定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3340条,出台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指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规定,行政执法有力度。全省设立专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112个,省级选聘10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追责问责606人。三是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整治、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燃气全链条系统性专项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5.夯实基层基础,营造可感可及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强基导向,深化共同缔造,以更优法治供给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实施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顺利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擦亮“荆楚普法云课堂”直播普法品牌,湖北法律服务网和12348热线群众满意率分别达99.58%、98.87%,办理公证36万余件、司法鉴定19万余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万余件。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9万余个,调解矛盾纠纷40万余件。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本年受理并审结复议案件7603件,全省一审行政应诉案件7509件。全国首个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挂牌。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47条”,为企业降成本超过1300亿元。全国工商联“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湖北进入全国前10位,其中政务环境居第1位、法治环境居第7位。四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发布、备案等程序,发布省级森林火灾、地震、自然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各地修订应急预案5837项,应急预案体系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省级和12个市(州)、53个县(市、区)挂牌组建风险隐患管理中心,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实现全覆盖。

★全面建设有为法治政府重点任务

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科学理政,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以构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持续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拓展政府权责清单工作,完善对外公开、动态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坚决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盲目决策。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法治专门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2.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营商环境革命。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集成改革提质增效。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入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一业一证”,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有序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畅通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机制,精准把握执法司法力度、尺度和温度,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合法权益。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建设诚信政府。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合理划分执法权限,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规范执法队伍种类和执法层级,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持续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工作闭环。总结推广经济发达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整合区域内执法机构和职能,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推动行政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建立健全军地联合执法机制。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快建设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金融欺诈、电信网络诈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及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与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制度。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5.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建设全省公共基础数据库和主题信息资源库。深化数字化城市治理重点应用,加快构建长江大保护、公共安全、重大项目、营商环境等智慧应用场景。2025年年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事项外,“鄂汇办”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掌上通办”。

★全面加快法治社会建设重点任务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引导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1.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城乡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市域防控风险与服务群众能力。健全各类网格“多网合一”运行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治理平台。提升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建立“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理”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健全促进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拓宽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确保依法有序参与社会事务。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约、团体章程等,引导各类社会主体依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深入推进诚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2.培育全民法治信仰。坚持把全民守法作为法治湖北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程,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民族文化有机融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完善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健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制度,引导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突出地域特色、民族特点,融合抗疫精神和荆楚品格,丰富湖北法治文化产品,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加大国家级、省级法治教育基地培育力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快整合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流动机制,打造“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培育扶持50个左右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加大中小律师事务所培育以及青年律师、涉外律师培养力度,支持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建立涉外法治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培养力度,积极开展涉外法律服务,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武汉国际性区域仲裁中心建设。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逐步放开省级以下(含省级)公证业务办理行政区划限制。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建立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通报和查询制度。

4.强化社会矛盾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多元化解、应急处置、事权匹配、分级负责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基本解决在县域、重大矛盾风险控制在市域。整合政法、信访等社会治理力量和资源,大力推进综治中心与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一体化运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支持湖北自贸区武汉、襄阳、宜昌片区开展商事仲裁,建立律师调解与商事仲裁衔接机制。加强法治化信访建设,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就地解决合理诉求。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八大重点举措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深化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组织开展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倡导优秀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治工作者进学校开展法治课堂活动,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2)加强宣传解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通过巡回宣讲、评论言论、理论文章、短视频等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开展宣传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传得开、用得上。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科学谋划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法治督察,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2.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1)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理论研究。牢固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确立一批选题,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和法学专家、实践工作者深入开展研究,推出一批凝聚群众智慧有分量的研究成果。(2)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本省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等党内法规研究资源,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成果。健全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党内法规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教育。(3)加强法治智库建设。加强法学会和法治研究基地、研究机构、研究方阵建设,建立法学法律人才库,鼓励法学专家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活动以及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和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畅通法律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交流互动。开展法治文化科研教学,支持有条件的单位争取设置法治文化相关二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

3.大力弘扬宪法精神。(1)深入持久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完善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面向全民与抓好重点对象相结合的推进机制。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基地,拓宽覆盖面,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对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2)促进领导干部带头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抓好“关键少数”,把宪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年度述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基本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3)增强青少年宪法观念。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对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轮训。持续举办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增强宪法教育实效性。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着力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安全教学,加大校园法治文化建设。(4)把宪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宪法教育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融入荆楚精品红色旅游线路,以宪法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4.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1)促进公众参与法治实践。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教育人民,推动全民守法。坚持科学立法,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改废释全过程,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立法征求公众意见和采纳反馈机制,以良法保障善治。坚持严格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坚持公正司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全民守法,让依法工作生活真正成为一种习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2)落实普法责任制。着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实施、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着力推动实施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着力推动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实时普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着力推动社会组织落实普法责任,实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鼓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法治新闻工作者、高校法学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着力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事件及时开展法律解读;利用公共交通、户外电子屏、广场、社区广告牌、宣传栏、楼宇电视等设施,开展经常性普法宣传。(3)开展民法典普法。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组织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成立民法典宣讲团,面向基层开展宣讲。充分利用全媒体、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每年5月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4)强化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文明实践活动;在遵守交通规则、垃圾分类、爱粮节粮等方面,提高规则意识,推动尊法守规;围绕省域治理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长江大保护等,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专项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导全社会增强权利意识、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5)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认真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我省若干措施,依法惩处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的违法行为,引导人们追求明德守礼、尊法守法的生活。以“荆楚最美家庭”“荆楚楷模”“湖北好人”典型选树以及“法治人物”“法治好新闻”“优秀法治栏目”等命名评选为抓手,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5.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发展。(1)研究传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加强对湖北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研究、保护和管理,加强对民歌民俗、家规家训等文化遗产中优秀法律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宣传和研究工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的传承,挖掘荆楚法治文化精华,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2)宣传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实施红色基因薪火行动,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积极加强董必武纪念馆、七里坪革命法庭、“劳工律师”施洋烈士、“国家公诉第一人”程玉阶等红色法治资源的研究、保护、利用,丰富红色法治文化精神。追寻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的湖北印迹,加强革命根据地文献、文物、遗址和故事等红色法治资源的研究、保护、宣传,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让群众在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中感悟红色法治力量。

6.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1)丰富法治文化产品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一批集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为一体的法治文化精品。大力推动各种形式、各个门类的,特别是适应新媒体、新业态的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和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打造更多群众喜爱、刷屏热传的作品,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充分运用汉剧、楚剧、湖北大鼓等具有地方特色的艺术形式,创作具有地方特色的高质量法治文化产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将法治题材的文艺创作及文艺展演活动纳入评选先进范畴。(2)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推动法治融媒体建设,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法治全媒体传播体系,与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实现共融共通、共建共享,发挥“学习强国”湖北学习平台、湖北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等综合学习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互动传播。用好商业化、社会化的互联网平台,健全合作机制,占领新兴传播阵地,提升普法覆盖面和便捷性,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3)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活跃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7.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1)规范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安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修订《湖北省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增强实用功能。(2)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水平。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治场馆、法治画廊、法治公园和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阵地。着力提升市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2025年之前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积极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等阵地,逐步建立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加强阵地管理,切实发挥其应有功能,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3)丰富乡村法治文化内涵。广泛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打造法治农家院、普法农家乐等乡村普法阵地,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努力打造具有荆楚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

8.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开展法治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交流机制和品牌建设,推动法治影视、法治图书等优秀作品在海外传播。对在鄂外资单位、人员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为涉外商贸活动提供法律服务与协作。

★湖北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7个主要任务

1.完善涉农领域立法。加强涉农领域立法和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重点就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促进城乡基层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开展涉农法规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提高农业农村领域立法科学性,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对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与改革要求不适应的法规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

2.规范涉农行政执法。(1)全面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和统筹整合执法力量资源,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和基层执法扁平化。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建立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目录,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效能。(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3)加强执法工作监督。健全完善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基层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4)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推进网格化监管。

3.强化乡村司法保障。(1)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机制,科学合理设置巡回办案点和诉讼服务点。做好巡回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特别是边远乡村群众诉累。推进困难群众执行救助体系建设,及时实现农民合法权利。加大刑事司法救助力度,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及时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救助。(2)依法妥善处理涉农案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依法打击和处理破坏农村生态环境、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破坏农村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黄赌毒”、收买被拐卖妇女为妻、非法收养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邪教组织和非法传教活动,坚决遏制邪教向农村地区渗透。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3)加大涉农案件法律监督力度。强化司法办案监督,加强涉农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加大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开展对农村资源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等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4.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1)加大乡村普法工作力度。持续深入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为重点内容的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把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变成普法过程。(2)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栏、广场、长廊、院坝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统筹运用基层法治宣传阵地、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村村响”广播、乡村广电网络等,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宣传平台。(3)培育乡村法治氛围。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农贸会、庙会集市等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通过送戏下乡、文艺汇演、书画展览等形式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和推动全省文艺工作者,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4)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为主的“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加强法治培训,提升法治素养。

5.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1)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湖北法律服务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三大平台,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为乡村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2)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工作保障,为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3)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4)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加强移动端的推广使用,拓展利用移动端开展服务的新形式,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事务“掌上学”“掌上问”“掌上办”。加快乡镇网上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便民服务网络,推动“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大力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等便民措施,提高基层政务服务人员代办帮办能力,强化基层政务信息化软硬件建设。

5.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1)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实乡镇(街道)司法所等工作力量,加强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建立事权匹配、分级负责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乡),矛盾基本化解在县域,重大矛盾风险控制在市域的目标。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力量,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展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2)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加快乡村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继续巩固推进“平安村(居)”“平安家庭”等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推进乡村“雪亮工程”全覆盖、全联网,推动村网格管理服务中心与“雪亮工程”一体化建设,实现视频指挥和调度功能,提升农村治安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加快推进村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推进基层各类网格“多网合一”,实现实体化、实战化、一体化运行。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净化社会环境。(3)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加强乡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首批在武汉、宜昌进行试点。推进“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夯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7.推进乡村依法治理。(1)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乡村干部群众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加强村党组织政治建设,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制度。全面推行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进符合条件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实行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建设。(2)健全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制度。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引导村民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落实和完善村规民约草案审核和乡级备案制度,健全合法有效的村规民约落实执行机制,探索推广“村规民约(诚信守法档案)积分制”治理模式。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发挥工青妇、法学会等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联系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乡村治理。(3)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依法民主决策。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由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实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建立包括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等形式多样的村级议事协商机制,组织村民就村规民约、村公共事务、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依法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依法公开党务、村务、财务。(4)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研制村级小微权利清单,公开村级权力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结果。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监督与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5)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纪依法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6)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突出示范建设质量,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强化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定期进行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提高村干部建设法治乡村的能力。探索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三方评价机制,提高评价考核的客观性,提升示范建设工作水平。


三、实战应用

问题1:

根据给定资料,请你概括猇亭区在运用法治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工作中的典型做法。要求:概括全面、逻辑清晰、语言流畅。300字左右,15分。

【参考作答】

猇亭区围绕“新”“实”“快”三字诀,优化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法治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在“新”字上下功夫。建立一站式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出“首席专办、免费套餐,一站式服务”法律服务新模式,创新将公、检、法服务资源纳入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将企业涉企法律问题“一站式”解决。

二是在“实”字上下功夫。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的实施方案》,制定涉企免费法律服务清单。组建专业涉企公共法律团队,对接企业法律需求,精准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三是在“快”字上下功夫。开发掌上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厂门口的检察院”“红法徽”护企工作站、涉企警务站等法律服务资源,实现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应驻尽驻”。


问题2:

湖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召开2024年湖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假如你是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请你为局主要领导起草一份发言要点。要求:逻辑清晰、内容具体、语言流畅。800—1000字,35分。

【参考作答】

在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的发言要点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XXX

(2024年X月X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2023年工作,交流经验,梳理问题,锚定方向,明确2024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是着力强化党建引领,从严锻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铁军。持续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积极培育有特色、有深度的红色文化、执法文化和法治文化,擦亮湖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新名片”。

二是着力服务中心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监管提质增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完善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强重点船舶监管,探索非现场治超执法机制,推进“信用+执法”监管新机制研究,推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

三是着力提升执法效能,全力当好行业安全发展护航先锋。建立健全“三大都市圈”交通运输执法联动机制,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实现“一把尺子量全省”。充分发挥交通大数据综合分析优势,做到执法力量精干、执法对象精准、执法内容精确。

四是着力夯实四基四化,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服务能力水平。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信息化总体设计研究,升级打造“一主两辅”执法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执法数据归集共享机制,数据资源综合对比分析,推进综合执法监管信息化、实战化、一体化,提升执法数据汇聚共享、执法应急指挥调度、可视化分析研判及执法监测预警水平。

五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突出彰显执法为民利民亮眼底色。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以数字化转型为突破口,以智慧高效为重点,全面推进执法服务的技术变革、业务变革、服务变革,实现数字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实现“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跨域通办”服务目标。

同志们,我们要坚持依法治交、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更大力度建体系、顺机制、提质效、降风险、优服务、创品牌,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当好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区、打造新时代九省通衢的执法先锋。


四、高分框架

★策论文框架:

框架1

以法治建设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主业推进法治建设。

立足现状优化法治环境。

精耕细作补强法治能力。

厚积薄发收获法治实效。

助力发展坚守法治使命。

框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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