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及《昆明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昆明市公安局队伍建设实际,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昆明市公安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
一、遴选职位、人数和范围
云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除外,部分岗位限昆明市范围)。具体遴选职位、人数和范围详见《昆明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试用期不计入年限);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职级为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的为29周岁以下(时间计算统一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
6.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一级主任科员(相当层次职级)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有关规定服务期未满最低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7.与遴选单位人员构成公务员任职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10.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昆明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设置表》(附件1)。
三、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网上报名、上传《昆明市公安局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与体能测试、考察与体检、研究决定、公示、试用期、办理遴选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人员要服从组织对其报考范围内的岗位安排。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的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遴选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遴选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遴选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发布公告。
2020年6月30日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站(http://www.kmrcjob.cn)上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须对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工作业绩、现实表现情况出具书面鉴定。对报名资格及廉洁自律情况和是否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公开遴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按照网上报名、上传《昆明市公安局2020年度公开遴选报名表》PDF文档扫描件两个步骤进行。只进行网上报名,未上传《报名表》原件PDF文档,或上传的《报名表》PDF文档不符合规定未审核通过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9时至2020年7月9日17时。
1.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把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报名表》未签署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未加盖印章,均视为报名无效,不予报名参加遴选。
2.网上报名。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站(http://www.kmrcjob.cn),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3.上传《报名表》。将完整的《报名表》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JPG格式图片(图像清晰,分为第一页和第二页,图片大小在5M以内),上传至报名系统,文件标题固定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第X页)”。《报名表》未按格式或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4.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入场。
5.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任何修改。
公开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5,即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并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减少遴选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转报其他职位。
6.公布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于2020年7月15日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站公布。
7.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0日至7月22日,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遴选的重要身份证明,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等。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市公安局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组织,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条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作为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素质,主要分为综合管理、综合文秘、党务工作、财务管理四类考题,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录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参加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发布。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每个遴选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线并列,则并列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昆明市公安局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3)原件1份(须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
3.《公务员登记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职级)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
5.证件照电子版(格式为JPEG,照片下方以考生“身份证号+姓名”命名,照片必须清晰)。
6.以上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7.注意事项。
(1)规定时间未完成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函告工作单位进行组织处理。
(3)报考人员如果放弃遴选的,须在面试、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市级遴选考试。
(4)报考者参加遴选考试(含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时,需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
(六)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试。
1.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匹配性、团队协作意识、举止仪表等。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以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从遴选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考官按7名进行配置,其中市公安局以外的考官占三分之一。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领导下,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身体素质。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共两项,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测试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
3.考察人选的确定。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面试成绩×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确定分值,不涉及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按照面试成绩占100%来确定分值。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考察阶段。
(七)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遴选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选。考察主要从拟遴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注重工作实绩,重点考察能干事、干成事、有效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研究决定。
市公安局党委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管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如进入面试考察等环节的人员实际能力素质与遴选职位要求有较大差距,可取消该遴选职位。
(十)公示。
拟遴选人员分别在昆明人才招聘网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确定为拟调入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一)试用。
对拟调入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昆明市公安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入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整个考务工作的时间地点安排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昆明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参加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程序办事,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的资格。
(四)昆明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公安局、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63017185 (昆明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0871-63017832(昆明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附件:
1.昆明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设置表.xlsx
2.昆明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xls
昆明市公安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