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渠道择优选拔干部,优化市级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市级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共遴选45人,其中:公务员36人(市纪委监委2人、市政府办公室1人、市生态环境局2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5人、市医疗保险管理局1人、市社会保险局1人、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2人、市普查中心2人),事业人员9人(市政府办公室网络管理与自动化技术中心1人、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心1人、市政府政务热线办公室2人、市档案馆5人)。
二、遴选范围
(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从市内县乡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中遴选。其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专设1个职位面向省内其他州(市)县级政法机关已授警衔且在编在岗的人民警察。
(二)事业单位从市内县乡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管理人员身份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人员中遴选。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不在遴选范围。
(三)身份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作地点在县乡两级且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报考事业单位应具有2年以上事业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人岗相适,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状况能适应遴选岗位要求。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7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试用期未满,或服务期未满规定年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存在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5.与遴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三)具体职位要求。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要求详见《临沧市级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遴选职位对专业要求,按《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设置。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报名方式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遴选单位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负责,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临沧市级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须经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且本人签字认可)、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需提交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1份;报考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审批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附电子版(JPG格式)。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开考比例。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二)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1.笔试。测试报考人员应该了解掌握的相关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等相关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在临沧高级技工学校笔试。8月6日至7日上班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他人持身份证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8月中旬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临沧先锋网》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后续遴选环节。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成绩综合排名,按职位遴选人数以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
2.考察。体检合格,由遴选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和要求,对人选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品行操守,注重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严把廉洁自律关。调审遴选人员干部人事档案,查“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存在问题,就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就是否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等情况征求公安机关意见,就是否涉黑涉恶征求政法委意见,就是否存在“两违”情况征求自然资源局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工作报告和考察材料。
(四)确定人选及公示。遴选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体检、考察和岗位适应等情况,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遴选人员,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临沧先锋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调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三)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2121829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2150108
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135161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2162001
附件: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公务员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