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来说,一个好的法治环境,意味着市场规则公正透明,发展就有了最稳定的预期,这比给什么优惠政策都强。发起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通过改革完善法治领域的制度机制,为企业搏击市场提供法治保障,这就抓住了打造营商环境的根本。
作为市场主体,企业最期望的,莫过于利益得到平等保护。无论内资外资企业、国企民企、外来本土企业、大企业小企业、新企业老企业,只要在山东,都要“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关键还是要靠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制度机制。比如,有的企业受到委屈无处说,即使说了也没回应,就要健全“接诉即办”机制,明确答复和解决时限,不能一味拖延;有的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非主观过失或轻微违规,但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就要健全“免罚清单”机制,给予容错改正的机会,不能“一棍子打死”;有的企业“该享受的优惠政策享受不到”,就要健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面向中小企业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凡是企业需要和政府打交道的事情,都可以帮助代理,把法律服务送到企业身边。
法治环境离不开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山东人素来诚实守信、厚道仗义,要像爱惜眼睛一样,珍视这个“好口碑”。政府要带头讲诚信,签订的合同要兑现,承诺的事情要照办,新账老账都要算。现在,拖欠民企账款的事情各地都不少,企业家感到很头疼。解决这个问题,要建立“限时清零”制度,不管是政府还是国企,欠的民企账款都要依法应清尽清。
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每个领导干部都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了,我们的营商环境就会发生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