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江苏省淮安市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一审判处曾某于七日内在本市市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英烈的牺牲,成就了人格的伟大。英烈名誉事关一个国家、社会和民族的价值追求与理想信念,用公益诉讼捍卫英烈名誉,既是浩然正气使然,又是一个法治社会的题中之义。英烈保护法施行一月有余,司法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对在微信群中发表极端性侮辱性言论、歪曲谢勇烈士英勇牺牲事实的被告人曾某依法惩处,彰显了用公益诉讼保护英烈权益的鲜明司法价值导向。同时,这也开启了用公益诉讼捍卫英烈权益的先河,对用公益诉讼为英烈权益划出法治红线,意义深远。
法律是保护英烈权益的利器,而法律作用的充分彰显,需要针对英烈权益保护在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而与时俱进。在英烈保护法未出台之前,英烈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后,囿于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依法保护英烈权益只能依靠英烈的近亲属提起诉讼。被侵权的英烈如若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不主动提起诉讼,那么司法机关保护英烈权益就可能因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而无所作为。
英烈保护法将公益诉讼作为保护英烈权益的重要诉讼制度,授权检察机关在英烈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时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是对法律的有效完善。在此背景下,全国首例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公开宣判,释放了用公益诉讼为英烈权益保护立规矩、划红线的满满正能量,必将有效遏制侮辱、诽谤英烈的言行。同时,还英烈以清白、给舆论定是非的愿景也不会陷入知易行难的司法尴尬之中。
更重要的是,用公益诉讼保护英烈权益不受侵犯,不仅可以弥补英烈近亲属维权时专业知识不足的短板,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维权时所面临的各种被动局面,而且可以通过公益诉讼在更大范围形成尊崇英烈的浓郁氛围,真正形成全社会尊重英雄、爱护英雄的共识。这有助于进一步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
英烈精神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时代记忆,依法让英烈精神融入民族血脉、激发前行力量,早已不是英烈近亲属的个体责任,而需要公众共同参与。调动公众参与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无疑是有效的手段。故此,用公益诉讼保护英烈权益,不仅丰富了英烈权益保护的司法手段,而且能推动英烈权益依法保护合力的形成,助力英烈权益保护。
公益诉讼保护英烈权益才刚刚起步,前行的道路并不平坦。这要求司法机关有“望尽天涯路”的追求,以积极作为,助力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真正破茧成蝶,确保任何人都不能轻易触碰法治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