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组织部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召陵区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召陵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
一、选调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召陵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其中,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9名,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选调计划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
(一)公务员遴选范围
1.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3.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工作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事业单位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务实重干、实绩突出,吃苦耐劳、群众公认。
2.符合选调职位(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
3.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报考遴选职位的按照规定应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为按规定符合转任到党政机关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如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新录用(招聘)人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2.与报考单位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构成回避关系,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报考职位(岗位)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凡涉及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
四、选调办法和工作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实地调研、体检与考察、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2020年召陵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本人携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职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进行现场报名。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11月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511号101室)
2.资格审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将审核结果进行反馈。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
3.开考比例
各选调职位(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岗位)选调计划,已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选调职位(岗位)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考其他职位(岗位)。
4.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另行通知。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考试、体检时使用。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文稿起草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实地调研
1.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实地调研。实地调研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思考谋划和研究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写作表达能力,实地调研满分为100分。
2.实地调研时间和地点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另行通知。
3.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实地调研。不参加实地调研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实调研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地调研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职位(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实地调研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
3.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拟选调数额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公示、试用及办理手续
1.考察合格人员,按拟选调职位(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进入选调部门(单位)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相关手续。
3.试用期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者有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及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luohe.gov.cn/)为本次选调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选调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选调期间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5583706(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