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本题全部由主观题构成。考试时限为 180 分钟(可提前交卷)。本试卷满分为 100 分。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方可开始答题。
3.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填涂准考证号。
4.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定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 * * 严禁折叠答题卡 * * *
一、案例分析题(2 题,共 30 分)
材料 1:2015 年 5 月,即城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W 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登州路绿化及海州路道路拓宽施工工程。工程审计后,因管委会资金周转不及时,该企业工程尾款 1108.69 万元被拖欠。2016 年 2 月,W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开发区领导“新官”上任干劲很足,但对前任留下的问题却不管不理、一推了之,还辩称:“遗留问题我不了解,也管不了。” 多年来政府多次换届,即城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尾款迟迟未得到清偿。2019 年 11 月,这家企业负责人被当地政府叫去参加座谈会,主要讨论让该企业以优惠价格进行某段道路修补。当时的录音显示,一名企业股东在会上提出把欠款问题一并解决,却被一名领导当场呵斥制止,并被赶出会场。
材料 2:“新官不理旧账”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之所以被经常提及,是因为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个普遍而又棘手的问题。“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实际工作中,某些领导岗位出现人事更迭是正常现象,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一位领导干部可能在其任内未能完成全部计划任务,或者留下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就欠下了“旧账”。政府官员离任了,但政府施行的政策、作出的承诺、承担的职责,却不能因为人事的变动而发生中断。
8 月 3 日,山东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机制的通知》,要求将“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作为整治重点,不但追究责任,更要惩戒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