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补充汝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平顶山地区公开遴选一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遴选计划
汝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4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平顶山市辖区内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教师和医务工作人员除外);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法律类、财会金融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1986年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体健康。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
3.与市纪委监委现职工作人员有回避关系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报名时尚在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6.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7.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被纳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及本人有不良记录的。
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公告发布
印发《汝州市2021年公开遴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在汝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ruzhou.gov.cn)和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com)发布遴选公告,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4日上午8:00至3月8日下午18:00,报名网址www.hnrzrc.com。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3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现场确认地点为汝州市财会学校,具体地址:汝州市丹阳东路430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到现场进行确认。(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要求
应聘者需登陆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由单位党组织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供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汝州市2021年公开遴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遴选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遴选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重要提示:报考者要时刻关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com)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遴选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2.考察
考察应突出政治标准,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干部档案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考察认为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巡察工作的,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将通报有关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因自愿放弃出现遴选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市纪委监委研究定岗任职意见,并办理调动手续。参加遴选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认可。
四、疫情防控要求
整个遴选过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遴选计划、遴选条件、遴选程序和遴选结果,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遴选纪律一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汝州市2021年公开遴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该项工作的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汝州市2021年公开遴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5-6881552(市纪委监委)
0375-6862280(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