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汝阳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水平,根据省、市纪委要求,经县委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范围
汝阳县在编在岗,试用期、服务期已满的公务员和全供事业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二、选调人数
汝阳县纪委监委拟选调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5名、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三、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勤奋敬业,工作业绩突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文科专业优先;
3.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2021年3月1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者;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同等条件下,公、检、法单位人员优先,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有父母、配偶、子女、亲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在县纪委工作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和有违纪行为不适合担任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地点:汝阳县人社局考试中心(科技文化楼921室)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登陆洛阳人才网县区 快讯下载打印报名表;
(4)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联合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的各个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各职位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达不到体检比例的按实际面试人数进入体检。成绩末位并列者依次按学历、工作年限确定体检对象。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1比例进行考察,达不到考察比例的按实际体检通过人数进入考察。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人选缺额或考察不合格或不适宜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末位并列者依次按学历、工作年限确定考察对象。
(六)选用
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通过后正式办理入职手续,不合格退还原工作单位。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汝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本方案由领导小组拥有最终解释权。选调工作咨询监督电话:68236880、68236561。
附件:2021年汝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汝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