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近日,河南小学某教师因学生上课讲话,体罚学生致头皮和头骨分离事件让人瞠目结舌。体罚学生事件时有发生,但是如此“心狠手辣”再次触痛家长们的敏感神经。请你谈谈如何从源头制止“虎狼之师”?
【参考作答】
尊敬的各位考官,下面我谈谈对这一题的看法。
(表明观点)
因为上课时“讲小话”,就把孩子拖拽至头皮头骨分离,涉事教师对一位9岁的孩子下此“毒手”,严重违背师德,显然,这是意图明显、表现凶狠、性质恶劣的体罚行为。它带给当事学生的,除了巨大的身体痛苦,还有短期内无法抹去的心理伤害。
(过渡)
体罚的老师被刑拘,他为自身的行为付出应有代价只是时间问题,这是法律为被粗暴对待的学生“撑腰”。但关于此事的追责和善后,不能止步于此。
(对策措施)
第一,涉事学校的法律责任必须厘清。事件一出,学校的表现可谓让人“寒心”,负责人的说辞透露出浓浓的甩锅意味,这是典型的自欺欺人。这种急于推卸责任以求自保的嘴脸,是对涉事学生的冷漠,无异于二次伤害。学校有义务保障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当学生被教师体罚致轻伤时,学校至少在学生监护与教师监管层面存在过错,学校无论如何难辞其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必须介入调查。要让涉事学校知道,对于这样一起社会影响恶劣、对当事人造成极大身心痛苦的案件,其承担的法律责任一项都不能少。
第二,涉事老师的法律责任必须追究。校园不是法外之地,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更应该严肃问责。以暴力方式体罚学生,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业规范,面对发生在校园里的恶性伤童案件,不论当事人怎么想,法律都决不能给予此类事件“私了”的空间。因此,要依照法律严厉惩处作出此等行为的无良教师,充分表达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决心,形成有效震慑。
第三,过度惩戒的教师队伍必须净化。教师虽出于维护课堂秩序的目的,但其所实施的惩罚方式已不仅仅构成体罚,甚至已达到伤害学生身体健康的程度,涉嫌故意伤害罪,因此,教育惩戒必须严守尺度和红线。对于这种有暴力倾向、有前科的人员,还应在其后续择业时,建立一道防护墙,使其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行业形成安全距离,要防止他换个学校或者去校外教育机构继续任教,从源头上将“虎狼之师”隔离在教师队伍之外,也从源头上让更多学生免于惊惧。
以上就是我对这道题目的理解,谢谢各位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