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招录和遴选的“两个80%”政策,不断激发我市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通过面向基层遴选一批优秀干部到市直机关工作,补充机关力量,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遴选57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共涉及市直机关正科级及以下(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40个,详见《2021年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范围
六盘水市各市(特区、区)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8日以后出生)。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现任一级、二级主任科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8日以后出生);
2. 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特区、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属于2014年及以后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的,必须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
3.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4.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 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通过降低门槛等照顾政策招录、定向招录、特殊招录等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 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 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8.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9. 不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相关资历如专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取得的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6月8日。含“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表述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工作程序
本次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讨论决定及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22日,工作日9:00至17:00。
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
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遴选单位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①《2021年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填写,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盖章);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③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报考单位代码报考职位代码_身份证号_性别_姓名.JPG,例如:0101_520201198501020012_男_张三.JPG;用U盘或光盘拷贝。
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写明原因、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各单位要向报考人员及时反馈;对填报资料出现模糊、缺项等情况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补报。凡未在规定时间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刻意隐瞒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情况(如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开考前14天曾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等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报名表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所留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畅通。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予以减少计划数或取消职位。职位取消的,由各遴选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委组织部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各遴选单位须组织报考人员认真填写《2021年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详见附件3)。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总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总分为100分。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至7月2日,由各遴选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报考人员提供的邮箱地址,自行下载打印。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贵州健康码”绿码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审查方式: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地点:各遴选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
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3:1以内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各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审:
①《2021年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加盖公章的原件;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
③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印证材料以及专业资格证书等。
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由各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人员并在指定时间内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到场,在规定时间内复审。
(四)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面试分较高者进入考察环节)。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开展考察时间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备调动资格条件的情况,要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考察应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政治素质测评的方式进行。对在基层一线单位或在窗口服务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可进行实地走访考察,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入口、登记及任职经历等情况,考察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原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考察不合格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由各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七)讨论决定及公示
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听取考察组意见,综合分析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
对拟遴选人员在其所在单位、遴选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报批。
(八)办理调动
各遴选单位将调动相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并办理调动手续。在调动过程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做决定。
五、其他
(一)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遴选涉及的相关人员,均须执行回避有关规定。遴选工作启动后,各单位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遴选人员的职务职级。
(二)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58-8223451
监督电话:0858-12380
附件:
3. 2021年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中共六盘水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