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办公室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区政府同意,区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名额
行政编制1名,参公编制2名,江津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人员。报名人数与选调职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沟通协调能力。
(五)近三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4.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四、选调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5月10日。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江津区行政中心1421办公室;(2)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158604036@qq.com。
3.报名资料:(1)《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2)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网上报名的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原件在面试环节审验)。
4.联系方式:邹鹏(81220135、1582613718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的成绩确定被考察人员。
(五)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在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问题,可向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举报。
本简章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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