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双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市工信委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工作人员1人。
二、选调范围
双鸭山市(含区)内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全省统一公务员考试录用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求真务实,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三)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选调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试用、调入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可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报名。若单位推荐,须有单位推荐函。
(二)资格审查。由市工信委组织人员统一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验等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到5∶1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报市工信委党委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以及所报职位的技能,不指定复习范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笔试成绩末位人选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当面试人选达不到选调岗位数3:1比例时,由市工信委党委决定,是否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对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试用及调入。考察合格后,经市工信委党委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选。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调转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双鸭山市工信委人事科(双鸭山市九阳路55号),联系电话:6130016.
报名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职务证明或《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4.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