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选调。
二、选调数量和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为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省扶贫监测统计中心)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对象为全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详见《2021年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计划表》(附表1)。
三、选调条件
(一)副高以下(不含)事业单位人员。
(二)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获得学士学位。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六)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七)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无问题。
(八)具备《2021年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含当日)。
(九)下列情形人员不能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10日起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提示性信息。
请报考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选调计划、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清单、疫情防控要求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选调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9:00- 2021年9月21日17:00(7个工作日)。报名人员在龙江先锋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ljxfw.gov.cn)。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登录龙江先锋网,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后,提交报考申请。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所报考职位条件的情况,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有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选调职位,或者经履行审核报批程序后适当降低比例。
3.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关注龙江先锋网,查询考试时间同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或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3.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报考职位所需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现场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职位的选调人数或者取消该职位的选调。现场资格审查名单及审查的时间、地点,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须本人参加,报名人员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必须在《报名表》上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意见和公章。报名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为A4纸张)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①《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③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④现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及《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1份。
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据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关注龙江先锋网,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本人,选调单位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虚报瞒报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者,取消面试和选调资格。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通知。
6.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选调人选。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察,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如体检和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其考察资格。如遇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发布的通知,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七、防疫要求
(一)抵达哈市前14天内有国外居旅史的报考者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受理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报考者,应提前向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机关党委申报。
(二)报考者到达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时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选调考试疫情防控健康监测卡及承诺》,应接受“大数据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大数据行程码”“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三)报考者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51-82630219
监督电话:0451-82643403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党组研究决定。
附件:
1.2021年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