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
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鼓励各地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1〕1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策措施落实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支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0号)要求,结合省政府督查和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省政府决定,对2020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事项进行配套激励,对2020年落实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奖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