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县编委会研究意见和实际工作需要,并报请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3名、派驻机构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职位
(一)职位一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科员职位工作人员3名。
(二)职位二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科员职位工作人员8名。
选调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西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拟选调职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全省各级机关中已登记备案的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单位除外);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注册会计师、会计或审计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计划内普通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
6.与西平县纪委监察委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7.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人员在西平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xiping.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发布相关选调信息。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与方式: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西平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西平县西平大道178号,西平县委西楼二楼1210室)。
报名咨询电话:0396-6226816;0396-6263806。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西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3.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
5.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报名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达不到3:1的,需核减该岗位拟选调人数。
四、考试的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权委托第三方命题和评卷。
(一)笔试
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与河南省公务员招录笔试内容相同。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员与拟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不足2:1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如出现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况,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如出现选调对象总成绩相同情况的,以笔试得分高者为优先选调对象。
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县委组织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西平县人民政府网和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网站信息,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领取准考证和参加笔试、面试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按照上述原则进行。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因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新选调的工作人员,由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个人素质能力特点和专业特长,科学安排岗位,个人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新选调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凡在报名后在原单位晋升职务(不含职务职级并行晋升职级)的,不予承认。
中共西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西平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