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资源配置,加强县直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形成面向全县遴选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印组通〔2021〕23号)有关规定,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遴选6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和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涉及县直部门职位27个,详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上半年)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报考人员可报考与本人编制性质相对应的岗位,但在本人自愿并作出书面承诺的情况下,公务员可报考参公事业编制岗位或事业编制岗位;参公人员可报考事业编制岗位。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2月7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3.县直部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参加工作2年以上;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录聘用前在乡镇<街道>、村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4.现任乡科级副职、三级主任科员或八级职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和职员等级;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2019年以来参加工作人员除外);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7.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8.尚在新录用或新聘用试用期的;
9.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其他情形。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2月。
四、工作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确定人选、公示、试岗、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在印江政府网、微印江、印江组工、印江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遴选工作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2月18日。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需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3.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蓝底、白底)照片3张(附电子版);
4.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料。
报名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
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县遴选办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资格,并将情况抄送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折算总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依据,不计入面试排名。
笔试时间为2022年2月下旬,考试地点设在印江县城,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县遴选办在印江政府网、微印江、印江组工等媒体公布笔试成绩,并发布资格复审公告。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后,由遴选单位根据县遴选办提供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选数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通知报考人员提交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的《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各遴选单位按照遴选公告和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由各遴选单位报县遴选办同意后,确定人员并在指定时间内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到场,在规定时间内复审。县遴选办将适时在印江政府网、微印江、印江组工等媒体发布面试公告和职位调整情况。
(五)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由县遴选办统一组织,各遴选单位具体实施。面试结束后,县遴选办提供统一的考察方案,各遴选部门派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开展考察时间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备调动资格条件的情况,要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考察应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政治素质测评的方式进行。对在基层一线单位或在窗口服务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可进行实地走访考察,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身份信息、任职经历等情况,考察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原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察不合格的,经报县遴选办同意后,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遴选人选。
考察组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向遴选单位党委(党组)报告考察情况,经遴选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提出拟遴选人员建议,形成书面报告送县遴选办。县遴选办提交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后,确定遴选人选。
(八)讨论决定及公示
拟遴选人员由县遴选办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后再研究决定。
(九)试岗
拟遴选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拟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十)办理调动
拟遴选人员试岗期满经试用单位考核合格,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由遴选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报经县遴选办同意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
(一)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遴选涉及的相关人员,均须执行回避有关规定。对在公开遴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56-6442552
监督电话:0856-12380
附件:
1、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上半年)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印江自治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