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县总工会岗位空缺问题,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力量,确保工会工作健康高效运转,经县编委会领导同意,决定以公开遴选方式选配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遴选数量及职位
公开遴选行政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员1名
二、遴选对象范围
全县党政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中共党员,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于1978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于2013年8月22日以前参加工作的)。
4、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能胜任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身体要求和工作基本素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与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四、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8月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紫阳县总工会(县委五楼),联系人:曾加林(4429218,13325352318,QQ 263368254)。
报名须提交或填写的材料(按顺序装订):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审查后退还)和复印件1份;
(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单位同意报考的函。其中:说明报考人员的工作年限、是否中共党员、近三年考核结果、现实表现及是否同意报考等内容。
(4)近期同底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含电子版);
(5)《紫阳县总工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含电子版,纸质双面打印)。
(二)资格审查
紫阳县总工会对报名人员资格按报考资格条件、查阅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若未达到1:2比例,则取消遴选计划。
(三)笔试
遴选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农历7月15日,星期六),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工会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文写作知识等内容;
(3)笔试总分100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按1:1的比例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在被考察者的原单位就其现实表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遴选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考察组由2人及以上人员组成,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如遇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被考察的,从参加遴选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认拟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及时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