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考生报名、组织推荐及市直各遴选、选调机关的资格审查,部分职位计划由于未达到足额开考比例,现将核减或取消职位计划公告如下:
一、职位核减取消情况
(一)未达到足额开考比例应予以核减计划的岗位:
市卫健委副科长2岗位(岗位编码:220211),原计划选调2人,核减1个计划,该职位现选调1人。
(二)未达到足额开考比例应予以取消的岗位:
1.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岗位(岗位编码:220101),计划遴选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2.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220104),计划遴选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3.市信访局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220107),计划遴选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4.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局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220108),计划遴选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5.咸宁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220109),计划遴选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6.市科技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220112),计划遴选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7.市司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220117),计划遴选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8.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教育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220118),计划遴选2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9.市住建局公共事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220121),计划遴选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10.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220122),计划遴选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11.市文旅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220124),计划遴选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12.市文旅局人事科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220125),计划遴选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13.市卫健委机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220127),计划遴选2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14.市统计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220131),计划遴选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15.市政府驻京办综合科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220134),计划遴选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二、有关要求
1.已报考以上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3月24日17:3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由公开遴选(选调)机关审核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其余岗位已完成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咸宁市公务员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