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县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6名。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名额
第一类:教育体育局副科级领导职位
1.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1个
2.贺兰县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1个
第二类:其他副科级领导职位
1.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个
2.贺兰县财政局副局长1个
3.贺兰县农牧渔业局副局长1个
4.贺兰县林业局副局长1个
二、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报考者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1.具有干部身份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的。
2.取得初次学历应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目前应当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3.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职务满3年(不含试用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不受任职条件限制。
4.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现任八级职员或现任九级职员满3年。
5.事业单位现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现任县教育体育机关中层干部、中小学校(幼儿园)副校长(副园长)、校长(园长)、总支或支部书记满3年以上,且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的,可报考县教育体育局副科级领导职位。
报考具体职位的年龄、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以上任职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拨任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5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未满任职试用期或提拔任职不满1年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选拔的其他情形。
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
三、公开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星期一)至2月9日(星期五),每天上午9:00--11:50,下午2:00--5:50。
咨询电话:0951--8063266。
2.报名地点:贺兰县委组织部403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审核把关相结合的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拟公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按照1:5比例进行开考,凡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依次减少公选职位。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贺兰县2018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空表可在贺兰党建网下载)。报名登记表须经单位党组织严格审核,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近五年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事业干部提供最近1次的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或参加工作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免冠红底2寸证件照4张(附电子档)。
报考人员为1997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进入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干部,须提供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录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三)资历量化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历量化,由报考人员当面签字确认,得分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布。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贺兰县2018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资历量化得分审核表》(附件3),在报名时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提交审核。
量化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领导职位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和管理水平,重点测试其运用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贺兰县党建网查询成绩公告。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贯穿于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拔资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如有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依次递补。
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资历量化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公选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将在贺兰县党建网公布。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规定为准。
面试采取个人陈述和现场回答问题相结合的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前5分钟主要阐述个人近3年来的工作业绩及今后的工作思路,后10分钟现场回答考官问题,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资历量化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公选职位与考察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得分实行百分制。
(八)研究拟任用人选。按照“资历量化得分+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35%+考察得分×30%”的比例,计算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并结合职位要求、考察对象个人特点及特长等,综合考虑考察组的考察建议,按照1:1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认。
(九)公示任职。拟任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不宜担任拟选拔职务的,取消其资格,在考察对象中依次递补,提出拟任人选二次建议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公开选拔纪律要求
此次贺兰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依照各项要求和安排进行。在公开选拔工作中,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行贿等不正当活动或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参加公开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有跑风漏气、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贺兰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