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市委组织部、编办、老干部局等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岗位
共计划遴选工作人员9名,其中市委组织部行政科员6名、所属参公事业单位科员1名,市委编办行政科员1名,市委老干部局行政科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2.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选调生,或全市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选调生,或全市党政办公室、组织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
4.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须为1987年4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须为1985年4月以后出生。
5.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具体以当年度报考公务员(含参公)、选调生公告为准。
7.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曾受到效能告诫或党纪政务处分的;受效能告诫或党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报考人员与所报考职位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任职回避情形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推荐报名
1.报名时间:5月5日至5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办法:县(市、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到当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开发区(投资区)、市直各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出具《报名表》(附后),报考者党员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5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4.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相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做好资格初审后,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遴选。县(市、区)推荐报名材料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于5月13日前汇总报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各推荐单位和被推荐对象。经资格审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遴选计划人数。
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遴选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的地点、时限内完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分数合格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遴选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3倍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人选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接受资格复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对于复核未通过、未按期参加复核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最迟于面试前3个工作日向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弃考说明),其出缺名额于面试前2个工作日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复核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若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为等于或小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否则,取消其遴选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按1.5 : 1计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空缺的名额,若入围人数较少需递补的,则可从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对象为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七)选用
1.体检考察合格对象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择岗、满员为止。公务员身份人员选择参公人员岗位,则视同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转为参公人员身份。
2.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分别在“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2035266;
考务监督电话:2050575。
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