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经上报计划、报名、笔试等环节,已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等后续程序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对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在遴选职位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7月15日8:30-11:30到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须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在规定的复审时间里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自行放弃的考生,须提交自行放弃声明。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材料、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二、面试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于2022年7月16日8:00前到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北大厅外集中。
核对考生信息后,统一进行安检,收取考生通讯工具及随身物品;由工作人员将考生有序引导至候考室,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宣布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依序到考场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三、疫情防控
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彩色打印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相关场所。具体要求详见《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联系电话: 0875—2207024; 监督电话:0875-2204010
附件:
1.首轮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日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