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固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养选拔机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名额及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部分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向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公开、择优遴选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2017年下半年市直10个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11个职位15名(含参公人员3名),具体职位可登陆固原政府网查询《2017年固原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遴选报考范围和条件
1.报考范围
(1)固原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登记的1997年12月31日以前进入机关工作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在单位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之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且已经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的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考试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国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
(3)固原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使用行政编制已登记的工作人员;
2.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应满5年(含试用期)(截止2017年9月15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9月15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部门单位的遴选职(岗)位有关情况详见《2017年固原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4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部门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者直接到遴选机关单位报名。
2、报名时间:
报考者在2017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并初审。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固原市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上面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附带1张一寸彩色照片(须在照片后署名以备办准考证用),经所在机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提交《固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未按时间要求完成提交报名登记表的视为放弃报考,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明确报考职(岗)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遴选报名初审工作由市直相关遴选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向原单位进行通报。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将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提交的《固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附件1)、《2016年固原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于报名结束后3日内由各遴选部门单位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
(3)制发笔试准考证。笔试前,固原政府网将发布笔试通知。准考证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由遴选部门单位负责通知并发放给考生。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笔试在固原市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报考者登陆固原政府网查询成绩。
2.笔试结束后,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分部门单位、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员与遴选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报考文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
(四)资格复审
1.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遴选转任资格。
2、面试前,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将本单位进入面试人员报名资格复审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考生本人身份证、《固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部门查档公章)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单位取消其资格。出现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遴选公务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主考官由遴选机关负责人或有考官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其余考官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外聘。
3.面试应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派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考生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考生面试成绩采取当场公布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并予以公布。
5.本次面试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向考生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六)组织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2:1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在适当范围公布。
2.遴选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事业单位负责,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资历量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考察谈话记录、各类表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备案。
3.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遴选资格,该职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4.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考察成绩×10%。
(七)体检、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各遴选机关党委(党组)根据考察对象综合得分情况提出拟转任人员。报送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指定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拟转任人员进行体检。
2.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转任人员名单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固原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遴选转任问题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遴选调动转任手续。报审材料主要有:关于调动公开遴选人员的请示或公函、公务员遴选转任审批表(一式三份)、人事档案、控编单等。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固原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954-2088302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0954-2076798
固原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