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整体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一批优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职位为有编制空余和职数空缺的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科长及以下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含相当层次,下同)以下职级职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选调对象为惠州市各级机关(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惠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②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③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④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加选调应在县以下机关工作满5年(不含在市直机关单位借调、跟班学习以及挂职锻炼时间)。此条任职年限要求适用于市直单位直属的县(区)分局和县(区)单位直属的乡镇(街道)站(所),不适用于选调生;
⑤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⑥现任一级科员以下职级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年龄在42周岁以下;现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⑧具有选调职位明确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上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选调公告发布之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不得选调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①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⑤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⑥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步骤
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1、报名。本次选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2年11月1日8:00至11月4日17:30期间注册登录“惠聚优才报名系统”(https://zzb.huizhou.gov.cn/hjyc/)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报名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3)。
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名期间,各选调单位将开放政策咨询热线(附件4),接受考生咨询。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各选调机关对每位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按照1:30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笔试人选。报名比例不足1:30的,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入围笔试;报名比例不足1:3的,将视情况削减或取消相应选调岗位。资格审核完成后,由市公务员局在惠州先锋网统一发布入围笔试人选和考试相关事宜。
3、笔试。笔试重点测查考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统一在惠州先锋网进行公示。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惠州先锋网发布面试公告。各职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入围人选。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各单位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增设业务考核、专业能力测评等项目。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前,入围人选需向选调单位提交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面试前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视情递补。
5、体检。面试结束后2天内,由各选调机关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对象、组织考生体检,体检费用由选调机关承担。有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经选调机关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可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顺序递补。
6、考察。由各选调机关成立考察组,按1:2比例组织差额考察。考察组需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不得转任的情形等,坚决杜绝政治不合格、品行不端正、廉洁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对象须如实填写《个人有关情况报告表》(见附件5)。考生自愿放弃的,须在考察结束当天提出。有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顺序递补。
7、公示。各选调机关党委(党组)根据考试测评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1:2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跟岗锻炼人选,在单位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跟岗锻炼。公示无疑的,由各选调机关将人选资料和干部档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同意后,通知跟岗锻炼。跟岗锻炼期限一般为2个星期(必要时可延长至1个月)。
9、办理转任。跟岗锻炼结束后,由各选调机关党委(党组)根据有关人选的综合表现,择优等额确定最终选调人选,并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由各选调机关党委(党组)组织实施,所在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全程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动态,及时通知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公告信息,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