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人才机构调整,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进一步规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景洪市委、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景办通〔2016〕67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际,决定面向景洪市辖区内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局属事业单位2个,选调人数6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
符合公开选调所需条件的景洪市辖区内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强。
2.具有与拟选调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具备行业资格准入条件。
3.管理人员具备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建设环保工程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3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应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
6.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7.在事业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2014年5月3日前参加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内、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网(http://www.bnrcw.com/)、景洪市政务信息网(http://www.jhs.gov.cn/)以及录用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方式,面向市内发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须如实填写《景洪市住房和建设建设局2017年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经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聘书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6006)现场报名,每个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5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报名地点:景洪市么龙路16号附1号(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6006室),联系电话:0691-2145657。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参考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用人事业单位共同实施。根据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分别在西双版纳州人才网(http://www.bnrcw.com/)、景洪市政务信息网(http://www.jh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监督电话:2144150(景洪市纪委第四纪工委)
本公告由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